日本人的中国国籍配偶的签证申请

2023/4/3
 
        长期居住在中国的日本人的中国籍配偶在申请短期(单次・两次・多次)签证时,请参照以下内容。
 
        (注)当不符合以下条件时,请以「探亲·访友签证」的方式提出申请。另外,即使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所需材料,审查的结果也可能是只发给单次签证或不予发给签证,望周知。
        (注)日本国籍配偶提交的材料可以使用复印件

1.条件

(1)申请单次・ 两次签证时
    申请人的日籍配偶在中国须具有合法的长期居留资格(即持有Z、X1、Q1类型的中国签证,且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

(2)申请多次签证时
    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a)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一年以上
    (b)中国籍配偶(即签证申请人)有过一次以上的访日经历,且在日本期间没有违反过日本法律。
 

2.申请对象

    中国籍配偶
     (注1)父母需要同行时,请以「探亲·访友签证」方式提出申请。
     (注2)申请人使用本类签证出行日本时,其日籍配偶可以不同行。
     (注3)申请人与其日籍配偶所生子女需要申请签证时,请与本事务所联系(0411-83704077)
 

3.签证的有效期限

    (1)单次签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两次签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此两类签证在日本可停留的期限为“15日”、“30日”及“90日”三种,申请人获批的停留天数将视情况而定。

    (2)多次签证的有效期为“1年”(视情况可批准为“3年”),可在日本停留的期限为“90日”。申请人获批的有效期将根据审查结果而定。
 

4.所需材料

签证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签证申请书 (贴长4.5×宽3.5,白色背景,6个月之内的免冠照片)
    (2)护照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大连以外户籍者提供卡式居住证及复印件
    (5)申请多次签证时,请提交「短期滞在多次签证理由书」 

日本国籍配偶须提交的材料
   (1)护照复印件
        (a)身份信息页(脸部照片页)
        (b)有效签证页(居住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Z、X1、Q1类中国有效签证页)
        (c)过去一年的出入境记录页
   (2)户籍誊本(发行后3个月以内)
   (注)申请一次、两次签证时,可以提交中国政府发放的结婚证公证书来代替户籍滕本。

日本国籍配偶或签证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在职证明(或能证明在职的材料)
    (2)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收入证明(在中国支付工资,日本国内无所得,日本的公共机关难以出具证明时,所属公司出具的记载年收入总所得的收入证明也可)

申请窗口
    (1)中国国籍配偶者单独申请时,请在代理处申请。
    (2)与双重国籍子女同时申请时,请在领事馆窗口直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