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停留在日本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的多次签证申请

2023/4/3

关于长期停留在日本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的多次签证申请

在本馆,以长期停留在日本的外国人的配偶及子女为对象,发给有效期间(原则为1年)内能多次入境的短期多次往返签证,具体规定如下:

对象

持有有效的在留资格并长期停留在日本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满足以下条件的。
(1) 过去3年之内有访日经历,且在日本停留期间没有违反过出入国管理及其难民认定法。
(2) 持有MRP护照或者IC护照。 ※「长期停留在日本的外国人」是指有以下的在留资格并且在留期间是1年以上的。
「外交」,「公用」,「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兴行」,「技能」,「特定活动(イ)/(ロ)」
※「配偶」不包括非正式的配偶,需要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子女」只限于和父母共同居住或者被父母抚养的子女。

提交资料

申请签证时,根据赴日目的,要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各一份,邀请方材料可以提供复印件。各提交资料需为发行后3个月之内的。(标有有效期限的,需在有效期限内)。另外,根据个别情况,有可能要求追加资料。

1. 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 签证申请书 PDF  (贴长4.5×宽3.5,白色背景,6个月之内的免冠照片)
(2) 护照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大连以外户籍者提供卡式居住证及复印件
(5) 可证明婚姻或者亲子关系的资料(婚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的复印件)

2. 由日方邀请机构提交的资料
(1) 招聘理由书 (一次) 招聘理由书(多次) PDF
(注)有数名申请人时,请提交申请人名单 PDF
(2) 短期滞在数次查证申请书 PDF
(3) 滞在日程表  (参考后例) 
(4) 邀请人的住民票及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两面的复印件
(5) 能证明经济能力的材料(存款证明,收入证明等)

「短期商务」签证允许从事的活动内容

(1)签证有效期间和停留天数
短期多次签证的有效期间原则是“1年”,停留天数是“15天”、“30天”、“90天”。具体发给情况,经审查后由本馆决定。
另外,和在日本长期停留的邀请人离婚,失去申请对象资格的,取消已经发给的多次签证。
(2)手续费:300元。
(3)发给所需天数:从申请到通知结果所需要的天数,从本馆受理日的第二天开始算最短5个工作日。
(4)其他
(a)除了上述资料外,个别情况也有可能要求追加材料。
(b)对于符合条件的人,不能保证一定发给多次签证(包括过去曾被发给的人)。审查的结果,有可能只发单次签证或者不发。

本多次签证允许从事的活动内容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关于「短期」的定义为「在日本以观光,疗养,体育娱乐,探亲,参观,学习及出席会议,业务联络等其他类似的活动为目的的短期逗留」。请注意,收取报酬的活动是违反入国管理法的。
○希望在日本长期停留的,请事先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然后申请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