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赴日旅游签证代办旅行社
2018/12/10
常住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公民,要获得赴日旅游签证时,必须通过各驻华使领馆指定的,具有旅游签证代办资格的旅行社提交申请。现在,在我办管辖区域(大连市)内,若有旅行社有意获取旅游签证代办资格,我办将通过书面材料审核及面试审查的方式,决定是否给予其代办资格。
有此意向的旅行社请于2019年1月11日前,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另外,取得我办指定代办资格之后,恳请各旅行社务必遵守我办指示并按规定提交签证申请。
(报名地址)
请将书面材料直接提交至我办签证业务窗口
我办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7号 森茂大厦3楼
日本国常驻沈阳总领事馆常驻大连领事办公室
受理时间:2018年12月10日~2019年1月11日
9:30-11:30或13:30-16:30
(咨询电话)
0411-8370-4077
(提交材料)
有此意向的旅行社请于2019年1月11日前,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另外,取得我办指定代办资格之后,恳请各旅行社务必遵守我办指示并按规定提交签证申请。
(报名地址)
请将书面材料直接提交至我办签证业务窗口
我办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7号 森茂大厦3楼
日本国常驻沈阳总领事馆常驻大连领事办公室
受理时间:2018年12月10日~2019年1月11日
9:30-11:30或13:30-16:30
(咨询电话)
0411-8370-4077
(提交材料)
1.国家旅游局发放的旅行社业务营业许可证(※该许可证必须标明“出境旅游业务”字样)
2.工商局发放的营业许可证
3.公司简介
(必须写明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姓名、总公司所在地(并附照片)、中国全国及大连地区的分公司数量、出境游业务的对策措施(包括日本以 外的国家)・业绩等公司基本情况,此外,还需写明赴日旅游・签证事务部门的人事情况・成立年限、近期业绩、今后的发展预期及预期根据等。请各旅行社将公司简介尽量在一页A4纸上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