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援名义的授予

   本馆对于在中国进行的与日本有关的活动及日中交流事业,将根据主办者提出的申请,经一定审查后由我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常驻大连办事处授予后援名义。申请程序如下,请参阅。

《后援条件》

  1. 对日中友好交流有所贡献的活动
  2. 无营利目的,且无政治、宗教色彩的活动。

《需提交的材料》
(后援申请书、誓约书的格式请点击以下链接)

  1. 后援申请书(应有主办者盖章)
  2. 誓约书(应有主办者盖章)
  3. 收支预算表(无固定格式)
  4. 其他:主办团体(如属联合举办,应为各团体)概况、该项活动的计划书等相关资料。
    所提交的材料日本语、汉语均可。

《其他:注意事项》

  1. 后援时并无对该活动的资金援助,望周知。
  2. 本馆仅对本办事处所管辖的大连市举行的活动授予后援名义,对于在其他地区举行的活动,请向管辖该地区的 使领馆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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